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聘博士后启事

2018年11月20日 09:47  点击:[]

 为加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充实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研发力量,特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

招聘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4.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

5.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并在该领域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招聘专业范围

   化学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专业,也欢迎相关交叉学科的博士应聘。

待遇

1.       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工资和保险按国家、省市和我校有关规定发放(在职博士后原单位保留工资关系的除外)。

2.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各种资助及补贴待遇。青岛市补贴包括(具体情况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每人每年6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可申领20万元安家补贴。  

4)出站留青工作,配偶不随同来青,可申领每月500元配偶生活补贴,最多申领24个月。

5)出站后留青创业,在创办企业实际运行六个月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3.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励。

4.       博士后出站后,考核优秀者将优先推荐到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工作,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推荐应聘学校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职位。同时推荐申请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并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享受青岛科技大学对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补贴、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方面的奖励。具体条件参照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5. 博士后工作期间,学校将积极支持和鼓励获聘人员申请和主持各类科研项目。

单位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104人,教授41人,副教授54人。学院有应用化学、化学、分子科学与工程三个一批次录取本科专业,一个中美合作应用化学本科专业。拥有化学及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海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七个硕士点。学院拥有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00余台套,拥有先进的大型精密仪器如核磁、透射电镜、扫描电镜、XPS、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000万元。学院拥有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生化分析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生化分析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生命分析化学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 生态化工青岛市重点实验室1个。

报名应聘方式:

凡有意者,可以联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办公室齐老师,邮箱:mindqy@163.com,电话:84022681。提供个人电子版的简历、学历 (学位) 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论文 (论著)及科研成果情况、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也可直接与学院各位博士生导师联系,具体信息见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网站(http://hx.qust.edu.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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