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十五批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年03月02日 12:21  点击:[]

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第四十五批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将于3月1日开始(网上申报同时开通)。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点击《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基金申请软件进行填报,并在“检查保护”后将生成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待审核通过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9份(其中含3份原件),左侧两钉装订,连同申报评审资料费100元人民币,于3月13日前报送各流动站,由流动站统一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其他事宜如下:

1、请按照《面上资助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提交。

2、网上申请表“投送学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并非指现所在的流动站。“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

3、交叉学科是指申报的项目如果涉及学科交叉,需填写交叉学科的名称,如没有则只填报送学科。“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

4、申请表所涉及“设站单位”均填写“青岛科技大学”,“通迅地址”请详细填写本人联系地址。

5、申请表中“二、申报项目审核与评审结果”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负责人(签章)”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6、申请表中“三、专家推荐意见”中“推荐意见”栏中“专家(签章)”须专家亲笔签名。

7、申请表解压安装后请不要改变文件夹内文件的名称,否则可能会出现数据错误,在“检查保护”后将生成的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8、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请尽可能详细填写。

9、项目内容和研究方法应着重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可将一些重要的成果或奖励(复印件)附后。

10、在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不可以再次申报,获山东省博士后基金不受此限制;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0532-88956896

传 真:0532-88956898

人事处网页:http://rsc.qust.edu.cn

E-mail:postdoc@qust.edu.cn

人事处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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