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20聘期及202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01月11日 18: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2020年度考核工作部署动员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考核的综合效应,避免出现考核工作走过场、轻实效的现象,现将2018-2020聘期考核及2020年度考核工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济南校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年度考核有关要求进行,不参加本次2018-2020聘期考核。

2.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按照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有关要求进行,线下填写《2018-2020聘期考核表》(附件1)、《高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2)、《非事业编制人员2020年度考核表》(附件3)。

3.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由本人线下填写《非事业编制人员2020年度考核表》(附件3),用人单位根据本年度工作人员表现,给出考核意见。参加过2020年底合同期满考核的可以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参照合同期满结果。

4.对同时参加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聘期考核结果即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员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在同一考核小组的,聘期考核结果即为年度考核结果;不在同一考核小组的,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年度考核小组依据聘期考核结果给出。各单位严格控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18%(四舍五入),详见202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优秀限额汇总表(附件4),在进行聘期考核优秀评选要统筹考虑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问题。

5.引进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其协议约定的岗位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20年已完成首聘期考核人员,考核不合格及基本合格者2020年度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6.对于管理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鉴于学校已组织中层干部任期考核工作,此次中层干部不再参加管理岗位聘期考核,仅限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参加。兼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人员同时需要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工勤岗位的考核工作参照管理岗位基本工作要求进行考核。

7.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辅导员,还需由学生处组织考核其聘期内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辅导员所在学院。

8.2020年发表的论文按照中科院JCR分区2020基础版计算,大类小类就高。

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本着对2018-2020聘期考核政策执行的一贯制原则,对于SCI、SSCI、A&HCI、EI和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被相应数据库检索(无相应入藏号)的论文,无法录入机构知识库。上述情况的论文在2021年被收录后,按照《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的业绩分配标准赋分,业绩计入2021年。

对有争议的论文、论著业绩由学院或对应学科的学术委员会裁定,并出示签字盖章的书面裁决书后对相应业绩进行认定。

9.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动的(岗位类型及部门),由现聘部门分别按变动前后岗位任务进行分段考核。

10.聘期内因公(访学、借调、挂职等)、生育、上学(允许脱产一年)及其它经学校批准离岗的,考核小组可按照脱岗时间减免一定比例的教学工作量。

11.根据学校“一库、一表、一图”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相关职能处室已经将业绩汇总至网信办,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自动获取至考核系统,教职工可登陆系统填写总结,查看业绩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考核表。

教职工需认真核对本人业绩信息,鉴于考核工作需要,教职工主要核对教学工作量、科研绩点类型(一般或高绩点不能为空)及分值,如有错误或遗漏,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中个人年度(聘期)考核数据错误提交流程办理。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核实后由网信办统一处理。经过确认的业绩数据,将用于考核、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等。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岗位聘用任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联系人:聘用与考核科 杨军涛

联系电话:88956896

 

                    人事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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