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兼职教授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

2021年01月06日 09:5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兼职教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兼职教授的管理与考核,现将2020年兼职教授履职情况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聘任协议期内的兼职教授(不含客座教授)。

二、考核程序

对聘任的兼职教授实行年度考核,由聘请学院负责,考核内容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协议内容,考核方式由聘请学院自主决定。

考核完成后,聘请学院须对兼职教授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兼职教授履职情况登记表》(附件1)、《兼职教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本年度协议期满的兼职教授,由所在单位进行聘期考核填写《兼职教授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兼职教授履职情况登记表》(附件1如考核合格拟继续聘用,须由二级单位重新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

2020年度新签订兼职教授聘任协议未满6个月的暂不进行考核,其兼职教授津贴下一年度考核后再发放。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4001@qust.edu.cn

人事处将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兼职教授津贴,对于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发放兼职教授津贴。为便于发放兼职教授津贴,请各学院准确填写附件1中的兼职教授身份证号(护照号)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联系人:吕新莲  任智慧

联系电话:88959200  88956896

                                                  人事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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