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框架下,为促进中法两国青年科研人员交流,构建中法科研机构与高校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根据科技部与法国国民教育、高等教育与研究部和法国外交与国际发展部“关于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的意向声明”的相关安排,现启动2018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项目征集工作。
申报人员条件
(1)中国国籍,身心健康,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在本单位从事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
(3)具有副研究员同等及以上职称;
(4)科研经验丰富,担任过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6)可保证2018年内完成赴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7)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优先领域
2018年度本计划优先领域为能源环保、健康、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和农业。
资助人数和经费标准
我校推荐至多5名候选人(每领域不超1人),经青岛市科技局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资助金额每人1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入选人员赴法交流所需相关费用。
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两次拨付资助经费前,派出单位均需提供与拨付经费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正式发票,执行管理机构在收到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可用于购买在法交流期间保险,入选人员须在行前将已办理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险)发送至执行管理机构。
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短期交流,派出单位不得克扣经费。
申报流程
(1)主管部门发布本计划征集通知和征集指南;
(2)组织推荐部门按照征集指南要求开展征集工作;
(3)拟派出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至组织推荐部门;
(4)组织推荐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报至执行管理机构;
(5)执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6)执行管理机构对初审合格人员组织专家评审,向主管部门提交拟录取人员名单;
(7)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发布入选通知;
(8)执行管理机构与派出单位签署《派出协议》,并向其拨付30%资助经费;
(9)入选人员填写《赴法同意书》,实际赴法时间及法国接收机构将以《赴法同意书》为准;
(10)入选人员赴法开展科研交流,抵达法国后向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科技处报到,在法国期间主动向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科技处汇报情况。
(11)入选人员完成交流并提交总结材料后,执行管理机构向派出单位拨付剩余70%经费。
申报材料要求
(1)2018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申报书,一式2份,由申报人填写;
(2)2018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汇总表,一式2份;
(3)一、二材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申报人按照以上申报材料要求,于4月1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yjs4023@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青岛科技大学-中法杰青交流申报材料-姓名”。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有效)用大信封装好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科,信封上请注明“中法杰青交流申报材料”。
总结材料要求
入选人员完成赴法交流15个工作日内,向执行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总结材料:
(1)5000字以上的科研交流文字总结材料;
(2)至少10张分辨率大于1280x720的科研交流纪录照片;
(3)10分钟以上时长,1080P以上清晰度的科研交流纪录视频;
(4)出入境信息材料,包括签证页复印件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其他事项
入选人员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调整或放弃本计划交流项目,则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执行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结余,须退还执行管理机构。
入选人员若签署赴法交流同意书后,单方面毁约,则三年内不得申请本交流计划,并影响派出单位其他人员申请本交流计划。
入选人员若在签署赴法交流同意书前放弃本交流计划,执行管理机构可在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顺序递补人员。
申报咨询
联 系 人:青岛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刘淑婷
联系电话:85911346, 85911985
电子邮箱:hzc85911346@163.com
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 赵抗,电话:010-82000780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石玲,电话:010-5888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