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度业绩奖金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并提交院级单位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
1、各单位要广泛征求本部门教职工意见,结合学校《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其中,学院分配办法须包含教学工作量业绩奖金、教科研高绩点业绩奖金、兼职管理业绩奖金和管理类岗位年业绩奖金四部分;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分配办法须包含年发岗位业绩奖金和兼职管理业绩奖金两部分。
2、各单位分配办法形成后要提交人事处进行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提交本级单位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决,并公示3个工作日。
3、对于经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的单位,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提交《XX(单位名称)关于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XX(单位名称)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的情况报告》(附件1)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报告须由教师代表、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处长)、工会主席(分管副处长)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提交院级单位《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完善本单位的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看是否还存在上岗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等内容。修改完善后,请各学院于1月11日之前将《XX学院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包含岗位聘任与考核、年发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等配套文件内容)装订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yjs4023@126.com邮箱。
三、做好2018年度业绩奖金分配工作
2018年度业绩奖金分配执行2018-2020聘期标准,2018年我校各类岗位的月发岗位业绩奖金由人事处统一核算差额进行补发,年发岗位业绩奖金由院级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一)学院、科研院所年发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
学校根据各学院、科研院所2018年所承担和完成的教学、科研、实验、管理等任务情况,将教学业绩奖金、高水平教科研业绩奖金(含教研,不含高水平论文)和兼职管理业绩奖金一并整体切块到各教学院,同时结合院级单位(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结果和个人的考勤情况将管理类人员年发岗位业绩奖金总额核拨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分配方案制定分配办法,报学校人事处审定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二)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年发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
1.结合院级单位(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结果和个人的考勤情况,将管理类人员年发岗位业绩奖金总额和兼职管理业绩奖金核拨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的二次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报学校人事处审定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2.兼职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任务来源参与相应学院的分配,完成的教科研业绩按照第一作者(主持人)所在学院参加相应学院的分配。机关部门教科研业业绩要归口到学院进行分配。
(三)继续教育(应用技术)学院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
继续教育(应用技术)学院人员参照学校规定,由本单位自行制定分配办法,按原渠道执行,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后实施,所需费用自理。
(四)高密校区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
高密校区岗位业绩奖金的分配继续按照历年的管理模式进行业绩的考核与奖金的发放,由校区制定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报学校人事处审定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职能部门业绩数据的统计与审定
科研项目、成果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和合作发展处统计与审定;
教学项目、成果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统计与审定;学术论文、论著由图书馆、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统计与审定;学科竞赛获奖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计与审定;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核算统计。
请相关职能部门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2018年高绩点业绩计分及教学工作量明细表电子版和以学院为单位的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
(六)相关问题说明
1.月发教学业绩奖金由人事处根据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180)完成情况按月发放,不再进行二次分配。各类教师岗位人员业绩奖金分配时,应扣除180个工作量。
2. 根据学校要求,学校非专任教师人员兼任教学工作,课堂教学超过48计划学时部分不计发,其中,按教师岗位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超过320不计发,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超过160部分不计发。科研为主型教师教学工作量超过320部分不计发,其他教师(包括实验教学)未经批准超过640部分不计发。学校按教学任务不超过有关要求的实际标准给学院拨付教学业绩奖金。
3.对受聘党政管理、教辅、工勤等岗位的人员,除兼职完成限额的教学工作外,不得参加教学业绩奖金的分配。
4.各单位业绩审核结果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未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报备案的业绩,以后不再参加业绩奖金的分配;2017年度的业绩因故未统计在内的业绩可计入本年度,但按照2017年标准执行,单独核算。
5.2018校内单位变动的人员以2018年12月份工资发放时所在单位为准拨付业绩奖金。
6.经学校批准备案的返聘(外聘)人员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奖金由学校统一发放,不再核拨至学院。
7.CSSCI期刊分区的划分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最新影响因子结果为准,聘期内因刊源变化新增的CSSCI期刊以及未公布影响因子的期刊统一认定为CSSCI检索收录的后50%。
8.学校只计发我校职工为第一作者(完成人)且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业绩。
9. 学校只奖励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中绩点类型为高绩的业绩,一般业绩仅用于考核,不再奖励。
10.关于合作业绩。教科研业绩得分可由第一成果人进行自主分配,其中,绩点类型为高绩的高水平教科研业绩奖金的分配须与用于岗位目标任务考核时得分的分配一致。参与业绩调配的合作人在相同学院的,由学院统一报送分配明细表(附件2);参与业绩调配的合作人在不同学院的,其业绩调配应由第一位次以后的参与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调配表(附件3)和分配明细表(附件4),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汇总报送至人事处进行业绩调配。请按照表格要求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1.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七)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必须在本单位内公示本单位的分配办法以及本单位所有人员的教学科研业绩和校内业绩津贴分配结果。
2.公示后,各有关单位将《分配呈报表》(附件5),分别将事业编制人员用表、外聘人员用表、非事业编制人员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提交《XX单位业绩津贴分配工作报告》(附件6)。
3.人事处和财务处分两次受理分配结果:
第一次上报时间:2019年1月18日前(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
第二次上报时间:2019年3月12日。
4.请各单位统计管理类岗位人员及经学校批准备案的返聘(外聘)人员的教学情况,汇总教学承担人填写的《2018年度管理类岗位人员承担教学任务情况登记表》(附件7)和《2018年度返聘(外聘)人员承担教学任务情况登记表》(附件8)并经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于2019年1月14日统一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傅云磊 任春莲 任智慧
联系电话:88956896
办公地点:综合服务楼4001房间
附件:
1.XX(单位名称)关于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XX(单位名称)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的情况报告
2.2018年高绩点教科研业绩分配明细表(同一单位)
3.不同学院(单位)合作科研(教研)业绩计分调配表
4.2018年高绩点教科研业绩分配明细表(不同单位)
5.各单位2018年校内业绩奖金分配呈报表
6.XX单位业绩津贴分配工作报告
7.2018年度管理类岗位人员承担教学任务情况登记表
8.2018年度返聘(外聘)人员承担教学任务情况登记表
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