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源于1950年我国最早设立的橡胶工程专业,2011年建成一级学科博士点,2016年入选山东省首批一流学科,2020年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等次为B-,列省属高校前列。本学科拥有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双聘)2人、国家杰出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山东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2人、泰山学者13人等杰出人才,全职成员195人,其中教授65人,副教授102人,具有博士学位186人。博士生导师41人,硕士生导师143人。现拥有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4个,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15个,实验室总面积1.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3.082亿元。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培养和造就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简称“博新岗位”)工作。
一、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博新岗位”招收人员为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青年博士或2021年8月30日后入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2、符合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的招收要求。
3、博士毕业院校应为近三年(以入站时间为准)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在前200名高校或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
4、入站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应届博士毕业生及海外取得学位的留学回国、外籍博士可优先招收。
6、符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博新岗位”招收要求(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收范围:
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正在执行公派出国留学或其他国(境)外访学项目的人员,以及进入现工作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在职人员。
二、 岗位职责
(一)工作内容
1、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科研任务;
2、根据创新研究需要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其它科研项目,如国家和省市青年科学基金等;
3、根据学院和学科安排,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培养及管理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高分子材料合成与加工、金属纳米团簇所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为目标,揭示材料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以期实现相关研究工作的中试与产业化工艺研究,服务于国家和山东省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 博士后待遇
按规定享受工资、津贴及生活补贴等待遇,获得科研经费资助,承担教学任务薪酬按讲师同等待遇执行。学校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一定的可租公寓、货币化住房(租房)补贴,及相应科研、办公条件。
四、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 编:266000
联系部门: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532-840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