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后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9﹞3号)有关要求,青岛市将于近期组织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具体事宜见附件1:《关于开展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按照相关要求申报。
二、有关说明及要求
1、第一次申领的老师,需要先开通个人账号,请填写附件3发至邮箱qustbsh4001@qust.edu.cn。
2、各位博士后人员须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和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完整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并按规定时间申报。如出现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律不予发放资助。
附件:
1.《关于开展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青岛市博士后资助系统用户手册》
3.《需要开通个人权限人员信息表》
联系人:吕新莲
联系电话: 88959200
邮箱:qustbsh4001@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