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安排,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到在站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我校博士后研究队伍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2021年起,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位申报人员务必本真对所提交信息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联系人:吕新莲
联系电话: 88959200
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