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切实增强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吃空饷”、“ 在编不在岗”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认真履行考勤与请假制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做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一)党政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必须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按照课程表安排准时上下课,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人代课。按时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安排的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等,
(三)同时担任党政管理干部的教师(双肩挑人员)须在全面履行职责、保证党政管理工作任务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适当安排备课和上课时间。
二、规范请假审批流程
教职工请假,应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明确提出请假事由及起始期限。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病假一个月以内、其他请假在一周以内(含一周)的,应由学院(部、处)领导批准;病假一个月以上、其他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经所在学院(部、处)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处级以上干部请假应向组织部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并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各类请假均需通过考勤管理系统向人事处上报。
三、完善审批报备制度
各类公派国内外访学、在职攻读学位、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等师资培养项目,申报人员需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审批通过的,须签订相关协议后办理离校手续,项目结束,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按时返校,并办理返校手续。相关办理流程及表格模板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 — 资料下载专区 — 青岛科技大学师资培养项目实施流程。
经学校选派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事业单位、省内外各地各级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借调)的教职工,前往挂职(借调)单位前应在青岛科技大学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公务”栏目中提交“挂职、借调人员备案流程申请单”;审批通过后方可离校。
因私出国(境)的教职工,出国前在青岛科技大学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中提交相关申请:其中省管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按省委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在OA系统“公务”栏目中提交“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流程申请单”;其他教职工在OA系统“人事服务”栏目中提交“因私出国(境)及台港澳申请表”。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国(境)。
四、全面摸排本单位人员情况
各单位全面摸排本单位人员情况(如:擅自离岗人员;经常旷工人员;未经单位批准出国或出国未归人员;未经单位批准访学研修、攻读博士学位或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等),并于2026年5月15日18:00之前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考勤管理 — 2026考勤摸排 — 5月份”上报本单位5月11日的人员在岗情况,部门单位需主要负责人审核(学院、校区需院长、书记共同审核)。
五、严肃考勤工作纪律
考勤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核实请假事由的真实性,并对请假申请给出审批意见。各单位、各部门应如实记录教职工考勤情况,严禁漏报、瞒报、不报。教职工迟到、早退、串休、出差、请假、脱产学习、旷工等均应记录备案,并按月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考勤管理模块上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视为考勤上报完成。对知情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责任。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