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长期招聘)

2020年06月16日 15:24 李磊 点击:[]

 

一、学校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获“山东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3人,国家优青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9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44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3人,山东省杰青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6人。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现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7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数量和影响力居省属高校前茅。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9个学科进入前70%,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为B+,为省属工科高校唯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博士研究生)54人,其中,高级岗位3人,中级岗位5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中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15日及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615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qust.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组织。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保障措施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

2020年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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