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

2026年05月15日 10:09 张钊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聚焦高水平大学(学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引进我省急需紧缺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决定启动2026年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省海外优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省海外优青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鲁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为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资助模式

1.资助强度:6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取得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产权清晰,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7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3周岁(1982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鲁工作,或者20251月1日(含)以后回国来鲁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在鲁工作不少于3年。

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联合省内科技型企业申报,申请人须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二)限项要求

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重复资助。已承担或正在申报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其中,以“直接给予”政策方式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申请方式及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在线填报

2.各相关学院要积极挖掘申报人,组织申报人选认真填报申报系统,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合规,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经费预算。申请人和学院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学院和人选当年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3.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学校,由学校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8月3117:00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提交,预留审核及修改时间

4.遴选工作结束后,对拟立项但尚未回国来鲁工作的人选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原则上保留资格2年。

、联系方式

1.学校咨询电话

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

   0532-88958693  

2.省科技厅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521、51751127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51751143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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