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聘用合同与岗位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2026年04月20日 13:31  点击:[]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审核通过我校2025-2028聘期岗位聘用结果。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校院两级改革推进情况,为规范岗位聘用管理,明确聘期任务,现将本次聘用合同及岗位目标任务书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6年3月31日在岗的下列人员:

1.学校组织的2024年度、2025年度职称评聘通过人员;

2.2025-2028聘期岗位聘用通过人员;

3.2025年聘期期满考核后续聘人员;

4.2024年以来入职,需签订《岗位目标任务书》但仍未签订的人员。

二、签订内容

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岗位目标任务书》

高密地方事业编制人员:签订合同按照高密市政策执行,《岗位目标任务书》按照所聘岗位签订

非事业编制人员:签订《岗位目标任务书》。

三、签订要求

1.聘用合同由甲方(青岛科技大学)与乙方(受聘人员)共同签订,一式三份,学校、院级单位及本人各执一份。

2.岗位目标任务书由各院级单位与受聘人员双方签署,一式三份,学校、院级单位及受聘人员本人各执一份。“单位意见”处由院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级单位公章。

3.合同期限

2025-2028聘期岗位聘用通过人员的合同期限: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其他人员的合同期限均为自聘期开始之日起,满四年结束。

4.岗位目标任务书期限

2025-2028聘期岗位聘用通过人员的任务书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其他人员的任务书期限均为自聘期开始之日起,满四年结束。

四、签订流程

1.材料领取

各单位请于42117时到人事处(综合服务楼4001室)领取合同及岗位目标任务书

2.院级单位签订

受聘人员(乙方)在对聘用合同和岗位目标任务书无异议的前提下由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对未能按时签订的人员,各院级单位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明确原因

院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只在《岗位目标任务书》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提交人事处

5月8日17时前3份《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加盖学校印章。同时将1份签字盖章的《岗位目标任务书》提交人事处备案。

4.正式下发聘用合同

人事处完成学校印章加盖后,将另行通知各院级单位领取正式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聘用合同和岗位目标任务书的签订工作,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岗位管理,精准掌握聘期时间和目标任务,切实履行院级单位人员聘用主体责任同时,要妥善保管各类签订材料,做好归档留存工作,为后续人事管理、项目申报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人事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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