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泰山学者:
根据山东省泰山学者人才工程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泰山学者及团队骨干成员的考核和分配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泰山学者及团队骨干成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攀登、特聘专家及团队骨干成员,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二、工作流程
(一)管理期内泰山学者对照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自行梳理检查完成情况,后期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完成年度考核。攀登专家和特聘专家还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泰山学者(攀登专家、特聘专家)年度考核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泰山学者攀登、特聘专家对团队骨干成员考核,骨干成员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泰山学者(攀登专家、特聘专家)团队骨干成员年度考核表(附件2),由泰山学者攀登、特聘专家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泰山学者攀登、特聘专家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团队成员津贴(发放津贴总数不超过2024年确定的团队津贴额度),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泰山学者(攀登专家、特聘专家)团队骨干成员津贴分配表》(附件4),由泰山学者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未签订泰山学者学术骨干聘任合同的团队骨干成员需由泰山学者组织本团队骨干成员签订合同,可参考《泰山学者学术骨干聘任合同(模板)》(附件3)。
三、材料报送
相关材料(附件1.2.3.4)纸质版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报送人事处,附件4(Excel版本)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1.2.3无需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张钊
电 话:88958693 13156292878
地 址:综合服务楼4002
邮 箱:03372@qust.edu.cn
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