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2〕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我省支持100名左右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优秀教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学术和科研机构等访学研修1年。重点提高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水平以及开拓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我校可推荐访学研修2人。
二、选派条件
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教师以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身心健康。
(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教师发展工作3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三)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以后出生)。
(四)重点选派“十强”产业对应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专业的优秀教师,或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师教育师资。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学校将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通过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各单位需考察核实申报人的访学研修单位和导师,并于 6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访学研修推荐表(见附件1)(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扫描PDF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szk4001@qust.edu.cn。学校将根据报名及可推荐名额情况择优推荐。
(二)研修培养。访学研修要求脱产进行,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原则上指导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学研修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细化并落实研修计划,研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科学研究等。鼓励教师到访学研修单位对口合作的行业企业(单位)进行实践。
(三)过程管理。过程管理统一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网址:http://sdgs.gspxonline.com/)开展。山东省教育厅公布选派人员名单后,我校要与访学研修人员签订研修协议并上传系统,协议中应明确访学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约定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访学研修期间,访学研修人员人事关系不变,定期向选派学院汇报思想及业务学习情况,按要求完成访学研修任务。学校及选派学院积极协助访学研修单位,加强访学研修人员日常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四)检查考核。考核采取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由选派学院会同访学研修单位联合开展。访学研修人员于2025年2月底前将中期总结报告(附件2)上传系统。结业考核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根据研修计划、研修协议、中期检查情况、成果材料等形成考核意见,选派学院组织填写《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结业考核表》(附件3),上传系统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考核材料及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经费资助
山东省教育厅在高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项目专项资金中安排资助经费。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选派学校,经费可用于访学研修人员食宿补贴、访学研修学费、科研及企业(单位)实践补助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可由学校适当补贴。学校为访学研修人员购买研修期间1年期限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派出学院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访学研修人员须将访学研修经费使用情况报学校人事处。访学研修结业考核不合格者,需追回资助经费。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访学研修工作,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加强与访学研修单位的沟通联系,跟踪做好教师访学研修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访学研修质量和效果。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作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访学研修管理工作,并组织专家定期对访学研修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获得访学研修资助的教师,其与资助有关的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正式发表或公开公布时,应注明“本成果(论文、论著等)得到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经费资助”。
联系方式:吕老师,0532-88959200
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