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9﹞3号)有关要求,青岛市将于近期组织博士后有关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具体事宜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49/n32563364/210621152304609170.html),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按照相关要求申报。
二、有关说明及要求
1、在http://rc.qingdao.gov.cn(青岛人才网)第一次申领的老师,注册后,需要先开通个人权限,请填写附件1发到邮箱qustbsh4001@qust.edu.cn。
2、各位博士后人员须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和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完整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并按规定时间申报。如出现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律不予发放资助。
附件:1.《需要开通个人权限人员信息表》
2.《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49/n32563364/210621152304609170.html)
联系人:吕新莲
联系电话: 88959200
邮箱:qustbsh4001@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