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12日 14:20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3号),现就我校2021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范围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人员。其中,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面试。

二、面试工作安排

1.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面试、网上面试等形式组织面试;在我校教师招聘过程中,已通过面试、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的,招聘面试成绩可作为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附件1)。

2.面试工作由申请人任教学科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需成立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议组,评议组由组长及3-5名成员组成,对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

3.评议组成员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等不能等同)。

4.评议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每位评议组成员独立打分,并填写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汇总,填写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表》和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取面试成绩平均分确定面试总分和面试等级。面试不合格人员情况由评议组填写附件5《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未通过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附件4和附件5由学院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时间安排

2021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面试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并通知到每位相关教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26日—5月10日,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含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dgstce.gspxonline.com/)提交面试申请,同时,各学院需提交教师资格面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专业评议组人员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月26日—5月12日,学校管理员登录系统审核本校面试报名情况。

5月10日—5月16日,各学院完成面试工作。

四、几点说明:

1.自2019年起,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一次高校教师资格。

2.每个学院组建相应面试评议组,拟兼职人员请到相应学科组报名申报。面试不收费。

3.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面试工作组织和报考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加强申请人员诚信教育,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联系人:吕新莲、任智慧

联系电话:88956896

联系邮箱:szk4001@qust.edu.cn

联系地址:崂山校区行政综合楼4001房间

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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