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2021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2021年03月31日 10:0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尤其新进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中期考核预警和聘期考核综合评价机制”有关要求,结合《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引进人才考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带动作用,现将引进人才2021年度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且2021年内需进行中期及期满考核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类型、内容及组织形式

各院级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员情况自行组织有关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贯穿2021年度始终。具体考核类型及内容如下:

1.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引进人才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关注学校2020年6月30日开展的引进人才中期考核被预警人员,及时找差距、明目标,督促帮扶引进人才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2.中期考核。根据引进人才签订的协议开展中期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引进人才科研进展和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情况。对于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未达到50%人员提出预警,并进行督促谈话。学院可根据引进人才中期考核情况提出是否暂停发放人才待遇建议。

3.聘期考核。对于首聘期期满和聘期期满人员进行期满考核,重点考核协议约定的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聘期期满考核结论分合格及不合格两个档次。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人才津贴发放和聘期期满续聘的依据。

三、具体要求

1.各院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统筹兼顾刚性约束与柔性关怀,坚持“到期一个、考核一个”原则,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和有关考核材料及时报送人事处。

2.院级单位要成立五人及以上的考核专家组,针对被考核人的岗位目标任务及目前完成情况,形成包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及人才津贴发放建议等主要内容的考核报告。

3.强调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被考核人应如实提供业绩材料。如出现提报虚假信息、挪用冒用他人(或外单位)成果或业绩、重复使用同一成果等违背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的情形,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人事处将定期公示聘期期满考核人员相关材料。


联 系 人:杨军涛  张 腾

联系电话:88956896

人事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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