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业绩奖金分配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12日 16:53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以往业绩奖金分配工作的有关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业绩奖金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职能部门业绩数据提交

相关职能部门于2021年1月13日17时前将各单位高绩点业绩和教学工作量明细表电子版和以学院为单位的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

2.业绩奖金核拨。人事处根据各职能部门业绩数据,将业绩奖金整体切块至相关学院。机关及教辅部门依据本部门岗位情况同步核拨。

3.各学院(部门)业绩奖金分配明细提交

相关学院(部门)根据人事处业绩奖金切块数额,依据本部门的分配方案,明确发放明细,并报人事处审定,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工作进度要求另行通知。对于有部门自筹经费参与分配的,需提前提交自筹分配经费的转账单,人事处汇总后由财务处审核。

4.根据学校安排,发放2020年业绩奖金。

二、相关问题说明

1.继续教育(应用技术)学院岗位业绩奖金的分配

继续教育(应用技术)学院人员参照学校规定,按本单位制定的分配办法自主分配,所需费用自理。

2.高密校区岗位业绩奖金的分配

高密校区岗位业绩奖金的分配由校区按照本单位分配办法进行自主分配。

3.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岗位业绩奖金的分配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岗位业绩奖金的分配由校区参照《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暂行)》(青科大字〔2019〕159号)文件制定分配办法自主分配。

4.根据学校要求,学校非专任教师人员兼任教学工作,课堂教学超过48计划学时部分不计发,其中,按教师岗位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超过320不计发,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超过160部分不计发。科研为主型教师教学工作量超过320部分不计发,其他教师(包括实验教学)未经批准超过640部分不计发。为鼓励教师到高密校区和中德校区承担教学任务,选聘教师所承担的两校区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教师岗位教学工作量的最高限制。

5.对受聘党政管理、教辅、工勤等岗位的人员,除兼职完成限额的教学工作外,超出部分不得参加教学业绩奖金的分配。

6.经学校批准备案的返聘(外聘)人员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奖金包含在核拨至学院的总量当中,由学院按照各单位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7.学校只奖励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中绩点类型为高绩的业绩,一般业绩仅用于考核,不参与奖金分配。

8.关于合作业绩,以职能部门提供为准,不再调配。

9.在业绩奖金分配过程中,禁止将不符合分配要求的业绩奖金分配给他人,一经发现,取消该业绩奖金的发放。

10.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有关要求,请各学院将本单位2018-2020聘期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岗位业绩奖金分配办法上传至本单位网站(校内访问)供教师查阅。

2.为加强对教学科研业绩和校内业绩津贴分配结果公示环节,各单位必须在本单位内按照《2020年校内业绩奖金分配呈报表》(附件1)表格规定的格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单位将《分配呈报表》按照事业编制人员用表、外聘人员用表、非事业编制人员用表分类报送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同时提交《XX单位业绩奖金分配工作报告》(附件2)和《分配呈报表》公示场景电子版照片。

3.在新聘期的改革方案执行以前,2021年预发业绩奖金暂按原方案执行,请各单位做好专任教师2021年教学工作量预计完成率报送工作,于2021年1月16日前将统计情况电子版(工作证号、预计完成率P、需要说明的情况)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薪酬与社保科。

联系人:

聘用与考核科   杨军涛  张 腾  (接收自筹经费转账单)           电话:88956896

薪酬与社保科  辛雪琼 (接收2021教学工作量预计完成率)          电话:88956897

办公地点:综合服务楼4001房间

 

 

                       人事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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