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引进人才首聘期期满考核(2020第二批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止2020年9月30日聘期期满(引进人才第一个协议期期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形式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四层次及以上人才进行聘期期满考核,五层次及以下人员聘期期满考核由院级单位自行组织。
三、具体要求
1.各院级单位成立五人及以上的聘期期满考核专家组,核查分析本单位被考核人员的情况,针对被考核人才的岗位目标任务及目前完成情况,形成聘期期满考核报告。考核报告中除包含考核结果外,还需根据院级单位学科建设目标任务提出第二聘期岗位目标任务建议,目标任务原则上应比首聘期有所提高。
2.被考核人如实提交考核材料。材料包括:个人研究简介、协议规定岗位目标任务、协议期内业绩材料。以上材料汇总形成一个PDF文件。其中四层次以上还需准备演示文稿。
3.原则上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一倍以上者才可定为优秀,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70%以上者可定为良好。
四、考核结果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及单位提交的第二聘期岗位目标任务建议确定第二聘期的岗位目标任务及相关待遇,签订第二聘期协议。
2.人事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及业绩材料。
五、时间要求
五层次及以下人才聘期期满考核由各单位于10月6日前完成,考核报告纸质材料及被考核人考核有关材料电子版交人事处。
另外,引进人才首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及业绩材料公示(第一批次),已在人事处网站公示。
人事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