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用工管理的通知

2020年06月16日 18:35  点击:[]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近日,省委编委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意见》和《关于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新补充人员的通知》,校领导也召开碰头会,对清理规范工作提出要求。根据上级和学校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内用工管理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教学科研机构、机关职能部门和各校区,暂停增设编制外岗位及在编制外新补充工作人员,任何部门、团队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招聘,变相聘用。

二、各单位对用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除事业编制及学校统一招聘的派遣制人员外,如有其它类型的用工,将用工详情,包括人员情况、签约主体、合同期限、费用出处等于2020年6月20日18:00前书面报送人事处。

三、后勤服务实体、科技产业实体等实行社会化用工的单位,应明确用工控制数和人员补充计划,制定人员招聘规程,实行公开招聘,严格照章办事,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劳动合同签续,严格遵循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联系人:人力资源科  金懿

联系电话: 88956898

                   人事处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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