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人社厅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需要部分教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06年7月1日以后正式入职事业编制人员。
二、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单个大小控制在2M以内)
1.大专以上各个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命名举例如下:张三大专学历、张三本科学历、张三本科学位、张三硕士学历、张三硕士学位、张三博士学历、张三博士学位。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命名同上。
2.来校之前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参保证明(养老),个人手中有劳动合同的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个人档案中可能未存放)。
3.中级、副高、正高证书或聘用文件(均为来校之前取得的)。
三、有关要求
1.以上信息影响个人在职工资及退休待遇核定,请相关人员高度重视。
2.由于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相关人员可暂时提供居家可整理的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供欠缺材料。
3.前期已提供参保证明,但未留有备份人员,可暂不提供参保证明。
4.各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2月25日下午5点前联系人事处提交汇总材料。
5.因工作需要,人事处根据个人提交及档案记载材料会直接联系材料欠缺人员,望予以配合。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8956897
人事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