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院级单位人事人才工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作用,推动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考核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青科大字〔2018〕102号)——《青岛科技大学院级单位(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2019年度院级单位人事人才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附件1)进行。
二、考核范围
校内各招收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单位和学校直属管理的院级实体科研机构。
三、单位自评
被考核单位对照《2019年度院级单位人事人才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进行自评,并将自评表于2019年12月31日下班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lzy@qust.edu.cn。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事人才考核工作,认真负责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确保内容精炼详实,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钟鸣 电话:88958693
人事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