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院级单位人事人才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019年7月8日学校考核委会议原则通过,10月22日和12月3日会议进行修改完善)
为做好2019年度院级单位人事人才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推动作用,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8-2020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青科大字〔2018〕102号)之《青岛科技大学院级单位(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学校本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内各招收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单位和学校直属管理的院级实体科研机构。
二、指标体系与计分
指标体系由履行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基础管理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三部分组成,各占70%、20%、10%的权重。
考核实行定量赋分、定位排序计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指标能够清晰量化的,依照计分标准赋分。不宜清晰赋分的,依据考核点对各项指标进行排序,按照同规则、同分差、同计分方式的原则,由高及低在分值以内对各项排序赋分。各项指标的排序计分之和,即为该单位的考核指标的得分。见表一:
表一:2019年度院级单位人事人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 |
内容 |
考核点与分值 |
备注 |
1.履行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定量指标,70分) |
重点任务(40分):主要包括校党委行政工作要点中关于年度重点人事人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
1.1年度人才引进和师资补充计划完成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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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单位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情况,包括人员结构、团队、梯队改善情况等。(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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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成学校年度“攻坚突破”重点任务所分解的指标情况,主要指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引育成效。(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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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主要职责(30分):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1.4紧密结合本单位规划的学科发展方向及目标、学生培养及专业教学需要引进、培养师资情况(主要考核当年度平均每学科、专业引进或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数量)(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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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当年度师均教研科研业绩尤其高水平业绩取得情况,包括科研成果转化(师均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成交金额)、师均科研经费。(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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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及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发生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此项得0分)(3分) |
1.7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情况(4分) |
1.8近三年来引进的教师高水平高绩点的科研、教研业绩产出情况(3分) |
1.9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机构交流访学、留学情况(当年人数)(3分) |
1.10 当年度全职博士后进站人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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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新增入选校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人才工程、专项计划等的人数。(5分) |
1.12当年度人才流失情况(4分) |
负面清单减分 |
2.基础工作(定量指标20分) |
执行人事政策 |
2.1学校人事管理政策规定执行情况;阶段性重要工作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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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岗位管理 |
2.2人员编制管理政策规定执行情况(3分) |
2.3人员日常考勤、年度或聘期考核进行情况(3分) |
2.4及时办理所管理人员的调、转、进、出等手续情况(3分) |
师德师风建设 |
2.5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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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教师队伍整体思想稳定、精神面貌健康向上情况(3分) |
2.7教师“找闹要”现象、群体性负面事件(当年度)(2分) |
负面清单减分 |
3服务对象满意度(定量指标 10分) |
主要在本单位最近两年新入教师中选取代表抽样调查 |
见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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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 (在最近两年新入教师中抽样调查,满分100分,每项最高10分) |
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评价标准 |
等次 |
优秀(≥9) |
良好(≥7.5) |
一般(≥6) |
较差(<6) |
一、工作理念 |
1.本单位人才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 |
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重大意义,有明确的人才工作计划,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人才工作专项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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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单位主要领导重视 |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人才工作小组,职责分工明确,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人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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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条件提供 |
3.人才发展平台环境 |
积极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支持;重视平台建设,积极发挥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团队等平台在引才育才方面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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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才工作舆论环境 |
积极开展人才工作调研,重视人才工作政策宣讲,积极发掘培养优秀人才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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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成效 |
5.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 |
对标省内人才工程项目,积极组织申报;紧密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需要,积极寻才引才育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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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
重视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做到重点扶持、跟踪培养,促使一批青年人才快速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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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团队建设 |
具有较系统的团队建设规划与实施措施,能够以本单位高层次领军人才为引领,围绕重点学科(专业),不断壮大高水平学术队伍、形成学术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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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才交流合作。 |
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联系,广泛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人才资源,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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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情况 |
积极支持人才围绕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产学研合作,并在本学科、本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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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才工作创新 |
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思路、新做法;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效果明显,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宣传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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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程序和结果
(一)单位自评。年底前,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服务对象满意度部分除外),形成自评分并报人事处(对各考核点的自评,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的得分情况,结合单位自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评价。
(三)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较差”四个等次。
优秀(量化分值90以上):年度人事人才工作完成好,取得突破和创新,人才工作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良好(量化分值75以上):年度人事人才工作完成较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成果。
合格(量化分值60以上):年度人事人才工作基本达到校党委要求,工作成绩一般。
较差(量化分值59以下):年度人事人才工作没有达到校党委要求,工作成绩较差。
(四)履行规定的程序、环节后,将考核结果按要求上报学校考核办。
四、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