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崂山区拔尖人才的通知

2018年11月09日 09:04 傅云磊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崂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崂组〔2018〕55号),区科创委负责产学研组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现就我校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入选后待遇

根据崂山区科创委要求,推荐范围仅限崂山校区相关学院中,在科研和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已入选泰山学者及产业领军人才、齐鲁系列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拔尖人才、2016年区级拔尖人才等省、市、区级人才工程尚在培育期、培养期内的人才不推荐参加本次区拔尖人才评选。

区拔尖人才每届管理期四年,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每年安排一次健康查体,享受相关区级人才待遇。

二、评选条件

本次推荐重视人才科技成果的研发及产业化推广,重视科技成果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2015年1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可以提出申报。

1.获得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奖项,并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已实施,且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在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生产第一线研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在推动智慧产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虚拟现实、新能源新材料、微电子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6+1新兴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带来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三、名额分配

根据限额申报要求,我校限推荐2人。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上报区科创委。同等条件下,属于智慧产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虚拟现实、新能源新材料、微电子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6+1新兴产业领域的优先推荐。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将《2018年推荐崂山区拔尖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待学校评审出2名推荐人选后准备以下推荐选拔材料。

四、申报材料

推荐选拔材料填写要实事求是、详实准确、严肃认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1.《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附件2),作为附件内容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或居住证;

②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③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其它相关证明;

④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省部和市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⑥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⑦其他能证明水平或业绩的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

2.《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附件3)1份,主要撰写从事专业(职业)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语言通俗,文字简洁,不超过600字。

3.《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其中主要成果栏不超过50字。

4.身份证扫描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联系人:傅云磊

联系电话:88956896

附件1:《2018年推荐崂山区拔尖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2:《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

附件3《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

附件4:《崂山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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