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关于深化“一次办好”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在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审、岗位聘用与考核、业绩奖金分配等工作中做到信息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解决反复审核业绩真伪、反复统计业绩数据等问题,经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现将做好个人业绩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业绩备案
科研项目、成果请到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合作发展处备案。
教学项目、成果请到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
学术论文、论著请到图书馆备案。
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核算认定。
相关职能部门近期将开展业绩备案工作,请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业绩备案。
二、业绩备案的有关要求
此次业绩备案时间截止到2018年 12月15日,在此之前取得的所有业绩,如果还没有到职能部门备案的,请各位老师尽快到相应部门备案,所有备案业绩只接收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业绩。
二、备案业绩的使用
今年,人事处会采用线下收集,线上导入的办法,将已经在职能部门备案的业绩数据导入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以后学校组织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审、岗位聘用与考核等工作将完全使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逐步实现无纸化模式。未经职能部门备案认定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与考核的依据,请有关人员尽快到职能部门备案自己的业绩,并将业绩备案工作常态化。
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