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18]50号)文件精神,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比照设站单位职工进行管理。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学校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核人员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在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
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表(附件1),合作导师填写意见,基层考核小组填写考核意见,最后由学校审核。
考核等次
进站未满12个月不定等次,进站已满12个月(含)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考核结果使用
博士后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津补贴发放、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正常享受国家及学校的相关待遇。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停发下一年度博士后津补贴。
考核不合格博士后人员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退站处理。
时间安排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博士后人员年度考核表纸质版、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各单位应填写具体意见并将考核情况通知到博士后本人。
2、提交时间:请各单位统一将需要提交的材料于1月17日之前交到办公楼40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rchlian@126.com.
联系人:任春莲
联系电话:8895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