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报送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的通知》(青人社函〔2022〕23号)“简称《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学院按照《通知》及我校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本次推荐报送评审专家不设名额限制,我校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的步骤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根据《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填写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2),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
申请人员所在学院对个人申报信息认真审核,对同意推荐的,按照“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模板”(附件1)汇总。各学院于2022年8月3日前,将汇总后的附件1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扫描件<填写意见、盖章>)、佐证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szk4001@qust.edu.cn。电子版按照职称评审专家和项目评审专家分类。
人事处师资科
2022年7月19日